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3日讯 近年来,与电商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,淘宝、天猫、小红书等电商平台上的不少卖家,因为缺乏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知识,被诉至法庭才发现自己的售卖行为构成侵权。
前不久,芝罘法院巧借行业调解力量,在线速调速结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。
网店擅用商标盈利
涉嫌侵权遭遇索赔
原告系某外资企业,在我国注册了某商标,该品牌于2013年成立,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多个奖项。排查中,原告发现被告孔某未获授权,即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大量销售假冒上述商标的产品,截至原告取证之日累计销售额约9万元人民币。原告遂委托国内某公司代为起诉至芝罘法院,要求被告停止侵权、赔偿损失并承担合理费用。
芝罘法院受理案件后,委派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进行调解。调解员在线审阅了相关材料后,初步掌握了案件整体情况,随后与调委会其他成员商讨案情。调委会成员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,从不同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,共同研究制定了调解方案。
“云端调解”护航企业
“可靠性、经济性”并存
结合案件实际情况,从方便当事人、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考虑,调委会运用“人民法院调解平台”对该案件进行线上调解。
没想到,调解刚开始,调解员就碰了一鼻子灰。虽然被告孔某在烟台本地,但由于近年电信诈骗频繁,被告对调解员身份表示怀疑,调解员耐心向被告介绍调委会和调解平台,才取得了被告的信任,也让被告了解了调委会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面的高效与专业,充分认识到通过调解结案的可靠性和经济性。
调解过程中,孔某辩称自己“就是在供应商那儿进货,在网上卖而已”,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。见此,调解员又耐心向其释法说理,讲解商标权的授权使用性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。随着事理和法理在调解员的讲解下逐渐明晰,被告认识到自己侵权的事实,同时,提出店铺上销量不准确,实际并未销售那么多,认为赔偿金额过高,难以接受。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无法形成一致意见。
柔性释法巧破僵局
反复沟通握手言和
针对双方分歧,调解员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后,结合被告主张与原告进行沟通,同时引导原告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及被告创业之难,从而降低了原告的心理预期。随后,调解员做起被告孔某的思想工作,告知他如果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作出相应赔偿取得对方谅解,争取调解结案,否则走诉讼程序可能会损失更多经济利益,还会损害店铺声誉,得不偿失。最终,双方同意以不到原告诉求金额20%的赔偿金额达成和解。
调解具有非对抗性、自愿性、灵活性、经济性等特点,不但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的效率,同时还可以兼顾情理和法理,实现定分止争,从而达到保护知识产权、保护创新创造的效果。
本案属于涉外知识产权案件,芝罘法院及时借助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力量,使纠纷得以高效圆满化解。这不仅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鲜明注脚,也是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的生动实践。
责任编辑 王道昌